1、各系团总支在学期开学初依据本系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,择优选送部分业绩突出、报告真实、社会反映良好的社会实践报告及参与人员名单,上报学院团委参与全院评比。
2、学院团委依据上报情况,及时召开联评会议,研究确定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,并给予表彰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