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团总支,支部:
2011年度我院共青团工作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,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学院示范院校工作,积极开展寓教于乐的思想教育、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校园文化、服务学生就业的技能竞赛、富有成效的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,取得了可喜的成绩。同时,在工作中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,为树立典型、表彰先进、促进工作,学院团委决定在“五·四”前夕评选“五·四红旗团总支”、“团支部”、“青春榜样”、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(一)五·四红旗团总支
1、本二级学院党政领导重视,团的基础工作,如组织工作、宣传工作、校园文化建设、职业技能竞赛、社会实践活动、青年志愿者活动、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、学风建设等方面扎实有效,完成任务出色。在围绕学院中心工作,结合共青团的自身特点,服务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,利用多样化的载体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卓有成效,富有创新。
2、团总支班子建设好、主题活动好、组织建设好、活动阵地好,深得团员的拥护。
3、能出色完成团委下达的各项任务。
4、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量化考核成绩位居前列。
(二)五·四红旗团支部
1、本支部组织健全,支委团结合作,战斗力强,并积极支持班主任、班委会工作。
2、支部工作有计划、有总结,能积极开展有效的政治学习活动;支部生活正常化且有记录、有考核;支部手册填写认真、完整。
3、团员评议、年度注册、推优入党、组织关系转接、团费收缴等团内基础工作扎实。
4、团支部凝聚力强,能及时申报、认证大学生素质拓展6学分项目。
5、支部团员无违纪现象,无团员拖欠团费情况。
6、支部在纪律、卫生、学风建设及青年志愿者活动、大型文艺演出、技能竞赛、社会实践等工作中有突出业绩。
(三)青春榜样
1、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理想信念坚定,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2、遵纪守法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
3、健康向上,朝气蓬勃,学习成绩名列前茅,且无单科不及格现象。
4、遵守社会公德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。
5、在品德修养、专业学习、科技创新、自主创业、志愿服务、见义勇为、自立自强、扶贫帮困等方面表现突出,得到同学认可,产生较大影响。
6、评选采取学院、二级学院、班级三级选拔模式在全校进行选拔。由各班在班内评选、推荐一名青春榜样候选人,并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参加复选,各二级学院选拔1-2名青春榜样候选人在4月8日前上报学院团委,参加院级评选。每一轮评选结果都应予以公示。
(四)优秀团干部
1、思想进步,政治立场坚定,能认真学习、宣传、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,维护学院大局。
2、学习成绩80分以上(含80)分,单科无不及格现象。
3、工作有创新意识,所负责工作名列本学院前列;能积极组织、参与团内各项活动,表现突出。
4、品德高尚,团结同学,严于律己,表率作用好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5、团内职务任职时间6个月以上。
6、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成绩条件。
(五)优秀团员
1、政治上追求进步、关心国家大事、自觉维护稳定。
2、学习成绩名次位居全班三分之一,且无单科不及格现象。
3、模范履行团员义务,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,表现突出。
4、在校无任何违纪行为且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5、在校内外科技竞赛、青年志愿者活动、体育竞赛、文艺演出、社会实践、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。
二、名额分配及评选办法
1、“五·四红旗团总支”2个,参考量化考核评选结果。
2、“五·四红旗团支部”以团总支为单位,控制在团支部数(不含09级)的8%以内,报团委审核确定。
3、优秀团员以团总支为单位,控制在团员数(不含09级)的4%以内;优秀团干部以团总支为单位,控制在团干数(不含09级)的20%以内。院团委直属的团干部不占各团总支名额。
4、学院各团总支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,对基层组织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考核,认真听取同级党组织和广大团员学生的意见,负责汇总审核事迹材料,并及时上报院团委审批。
名称
| 团员
人数
| 班级
个数
| 团干
人数
| 五·四红
旗团支部
| 优秀
团干
| 优秀
团员
|
材料工程学院团总支
| 1120
| 27
| 123
| 2
| 24
| 44
|
机械工程学院团总支
| 1453
| 30
| 130
| 2
| 26
| 58
|
数控工程学院团总支
| 983
| 26
| 110
| 2
| 22
| 39
|
电气工程学院团总支
| 1365
| 32
| 140
| 2
| 28
| 54
|
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
| 660
| 20
| 89
| 1
| 17
| 26
|
物流管理学院团总支
| 1271
| 29
| 133
| 2
| 26
| 50
|
工商管理学院团总支
| 1321
| 31
| 139
| 2
| 26
| 52
|
土木工程学院团总支
| 1650
| 36
| 152
| 2
| 30
| 66
|
服装艺术学院团总支
| 256
| 8
| 32
| 1
| 6
| 20
|
纺织染化学院团总支
| 618
| 18
| 79
| 1
| 15
| 24
|
教工团总支
| /
| /
| /
| /
| 3
| 5
|
工厂团总支
| /
| /
| /
| /
| 2
| 4
|
大学生艺术团团总支
| /
| /
| /
| /
| 3
| 8
|
团学联组织
| /
| /
| /
| /
| 8
| 44
|
三、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
1、各支部要认真对照上述条件,召开团员大会公开推荐,民主投票,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评选。
2、在评选过程中,必须打破平均主义,论资排辈的传统思想,各团总支在指标范围内根据支部考核情况进行名额分配。
3、各总支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,在4月15日前报团委复审,4月22日将全院公示,逾期取消评选资格。
4、“五·四红旗团总支”、“五·四红旗团支部”须单行材料一份,以1500字为宜。
5、在评选过程中,一定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进行,如有徇私舞弊者,一经发现立刻取消评选资格。
6、对宿舍、教室和个人卫生较差的集体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,不予参评。
7、各团组织在注重被推荐对象的先进性、代表性、广泛性的同时,要着眼于基层,重视推荐面向第一线的先进个人,各团总支要在推荐过程中,把树立典型、表彰典型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,典型引路,榜样先行,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校园文明、校园文化建设中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共青团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12年3月29日